原标题:男子赴泰国旅游及家属起诉索赔189万

去年11月,翟先生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泰国之旅,但不幸在参加浮潜项目时溺水身亡。据信,旅游组织和当地机构未能履行安全义务,翟先生的家人向法院起诉他们,要求赔偿死亡189多万元。昨天上午,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据翟先生的家人说,去年11月,翟先生的劳务公司组织员工去泰国旅游,一家旅行社负责组织团,一家国际旅行社带团外出去泰国旅游,是当地的一家旅行社。根据行程安排,翟先生等人前往泰国苏梅岛。翟先生在沙美岛的水煮鱼湾浮潜时溺水身亡。

翟先生的家人表示,作为专业旅行社,两被告提供的旅游服务应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被告人选择缺乏必要安全设施和人员且未完善医疗救助的景点,安排高风险浮潜旅游活动,在游客遇到危险时未及时采取专业救援措施,导致翟先生死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翟先生的家人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运尸费、在泰国的生活费等费用共计189万余元。

关于翟先生的家人提起的诉讼,负责组织该团体的旅行社表示,他们只负责招揽客户,并没有任何侵权行为。他们为翟先生选择的出境旅行社是大型旅行社,不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另外,据他们了解,翟先生不听劝说,不穿救生衣,导致事故发生。损坏是翟先生自己的原因造成的,翟先生应该承担责任。

负责接待的旅行社表示,对翟先生的死亡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负责组织旅行团的旅行社收取团费,但只是具体的经营者。他们提供的宾馆、住宿、餐饮、交通、景点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人身安全危险。行程前,领队在简报中明确告知所有成员相关安全提示,尤其是涉及到泰国的游泳、跳水等水上运动时。旅行期间,领队向尚道游客提供安全提示,履行《旅游法》规定的安全提示义务。

[旅游资讯]男子赴泰旅游溺亡 家属起诉旅行社索赔189万

据当地旅行社称,事发当天,除了一名年纪太大的成员外,所有工作人员都去了岛上。根据旅行行程,当天是自由时间,会员可以根据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选择游玩。死者及其他成员向浮潜项目人员支付费用,旅行社无权干涉参与项目。死者是在自费项目期间出事的。据地接旅行社介绍,浮潜应该在离岸边20米的地方用快艇进行。快艇人员要求参赛游客穿上救生衣和浮潜设备,但在解释完毕之前,翟先生未穿救生衣直接跳海,导致直接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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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文字/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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