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机坪停留不起飞的延误,雷暴的延误,飞机故障的延误...多年来,航班正常率一直困扰着各界。日前,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宣布,《正常飞行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注意到,《正常飞行管理条例》的内容并未实际发布,但从民航局此前发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不难发现,有关航班延误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

[游讯]交通部:航班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项目标准应提前公布

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公司与乘客最重要的矛盾之一就是经济补偿。虽然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公司会对乘客进行赔偿,但之前很多乘客并不清楚赔偿金额。对此,《管理规定》明确指出,航空公司/公司应当制定并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计划,计划应当明确是否补偿航班延误、补偿的范围、条件和标准。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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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经济补偿计划外,条例还指出,空航空公司还应制定并向公众公布停机坪长期延误的应急计划,其中应包括停机坪延误时的信息通知、提供餐饮服务的时间以及下停机坪的条件和限制。机场停机坪长期延误的应急预案应与机场管理机构、海关、边防检查和安全部门充分协调。

停机坪延误应及时通知

管理规定很明确。如果由于天气、紧急情况、交通管制、安检、乘客和其他非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空航空公司应自费协助乘客安排食宿。如果航班在中途停留时延误或取消,空航空公司将负责为中途停留的乘客提供餐饮或住宿服务。

停机坪延误发生后,航空公司/公司应每30分钟通知乘客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和预计延误时间。停机坪延误期间,应保证洗涤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停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公司应为客舱乘客提供饮用水和食物。如果停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含),空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空航空安全和安保规定的情况下获得空管理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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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

该标准具有很强的执行力

民航专家张奇怀认为,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民航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将首次对民航客运服务的“老大难问题”,即航班延误做出统一明确的标准。而标准的有效性水平是部门规章,执行力强。但需要指出的是,征求意见稿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预计交通部正式发布的《条例》在立法程序、补偿标准、执行等方面都可以有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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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赔偿标准方面,《规定》(征求意见稿)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而是规定各航空公司空公司自行制定。这项规定会导致各航空公司/公司发布不同的标准,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标准和市场秩序。此外,旅客在航空/客运关系中始终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航空/客运公司自行制定赔偿和补偿标准,不利于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此外,该条例应废除以前各航空公司空公司制定的关于航班延误的条例和文件,否则将导致各航空公司空公司有上述政策和以下对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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