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新华侨新闻网报道,近日,3名赴日旅游的中国公民因其“迷恋”行为,违反日本“防混淆规定”,涉嫌刑法强制猥亵罪,被警方以现行犯罪分子身份逮捕。其中一人在某商场的自动扶梯上偷拍日本女性裙底,一人在电车上居然撩起日本女性裙底,还有一人在琳琅满目的性商店里摸日本女性臀部。

这三个男人的行为不一样,但却遇到了相同的结果——所有受害的日本女性都被当场粗暴抓住,当场报警,并立即被逮捕。

根据日本《防止混淆条例》第八条,对“白痴行为”处以半年监禁或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5万元)罚款,对偷拍行为处以一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万元)罚款,屡犯加倍处罚。根据日本刑法关于“强制猥亵罪”的第176条,凡犯有强制猥亵罪者,应判处6个月至10年监禁。警方确认举报属实后,会先拘留违法者。违反者可自行聘请律师或由日本政府指派律师,如果无法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惩。

[游讯]3中国游客在日本变身“痴汉”猥亵日本女性遭逮捕

一些日本男人甚至在早晚高峰时间提前准备报纸。如果他们上车后抓不到戒指,无法靠近女性,就会一手提着公文包,一手拿着报纸,以示不会用手做“其他事情”。可见一般日本男人都怕陷入“傻逼”纠纷。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也在采取各种措施,提醒国内女性不要过度着装,尽量避开男性占多数的拥挤场所,以减少“白痴行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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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对日本社会和文化有深刻了解的人都知道,绝大多数日本女性不再是历史意义上的弱势“大和抚子”。他们具有现代社会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是旧社会男尊女卑的“沉默的羔羊”。他们遇到“白痴行为”也不忍气吞声,经常以闪电般的速度当场抓住不法分子。有时候他们甚至“宁可抓错也不放过”。同时,日本社会大部分公共场所都布满了监控摄像头,侥幸脱险的人很难逃脱。进入司法程序后,日本女性原谅施暴者的概率接近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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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注意的是,日本司法机构绝不会因为考虑到不同的民族、民族风俗、制度、习惯而对外国公民在日本犯下的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从宽处理,有些案件的处罚仍有严格的趋势。

中国公民个人在日本的这种“白痴行为”已经超出了文明礼仪的范畴,属于犯罪行为的一种。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在有了这样的记录后,很难再进入日本。因为日本和西欧、美洲国家有“信息共享”制度,所以会给以后其他国家的旅行造成困难。此外,这种行为也损害了华侨和中国的形象。每个损害中国形象的人都是中华民族所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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