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隆坡1月2日电(记者陈悦)马来西亚卫生部长诺希山1月2日晚宣布,卫生部1月1日上午8时至午夜12时在“禁烟令”执法检查期间发出600多份罚款。

马来西亚关于主要为餐馆扩大禁烟区的法律于2006年1月1日生效,规定在餐馆和餐馆3米以内吸烟是违法的。此外,禁烟令不仅包括有空的餐馆,也包括没有空的餐馆,甚至包括路边的简单的餐饮摊位。在这些地区,不仅禁止吸烟,还禁止水烟和电子烟。但卫生部门也留出2008年作为公示期,只公示违法人员,不进行处罚。

这项被马来西亚人称为最严格的“禁烟令”的法律,从2006年1月1日起被正式处以实实在在的罚款。诺希山透露,卫生部第一天就检查了马来西亚的6000多家餐馆。在发放的605张罚单中,有34张是针对未成年人吸烟的,其余的是针对餐馆或违法吸烟者的。根据规定,初犯者要交250林吉特的罚款(1美元约合4.09林吉特),如果总共触法三次,罚款将达到350林吉特。

[游讯]马来西亚餐馆禁烟令开罚 新年首日罚单逾600份

诺溪山还表示,与2006年1月1日的执法检查相比,违反法律的餐馆比例从40%以上下降到只有1.7%,103家餐馆未能按照规范张贴相关禁烟令或提供烟灰缸等吸烟设备。然而,在餐馆的禁烟区吸烟的人还是相当多的。向违反法律的吸烟者开出了460多张罚单。

根据马来西亚卫生部此前披露的数据,马来西亚政府每年需要花费约70亿林吉特来治疗由吸烟引起的相关疾病。马来西亚政府表示,希望到2045年将吉隆坡建设成一个无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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