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国公安部和法国内政部在北京签署互认和换发驾驶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都承认对方签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允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在其境内直接驾驶或者不经考试就赎回驾驶证。

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相互承认。如果是临时进入法国,可以直接带着中国驾照和翻译开车,不需要换驾照;临时入境可以凭法国驾照和翻译直接兑换临时驾驶证,免体检和体检。

在对方国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双方驾照不考就换。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持有自己的驾驶证和翻译件,以及护照、签证或居留证件,可以不经考试直接兑换对方的国家驾驶证。

对于外交官和留学生,双方都给予互惠优惠政策。中国外交官和留学生在法国工作学习期间,可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驶相应许可驾驶车型的机动车;法国外交官和留学生在中国工作学习期间,可以持法国驾照申请相应许可驾驶车型的中国驾照。

实现中法互认和换发驾驶证,有利于方便两国公民驾驶,有利于促进两国警务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经济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据报道,在此之前,中国已经与比利时和阿联酋实现了相互承认和换发驾驶证。

标题:[游讯]公安部:中法将实现驾驶证互认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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