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11日报道,台湾“外交部”11日表示,为配合“新南下”政策,近期将召开部际协调会议,在兼顾“国家安全”和促进观光的同时,简化申请人在外国使馆申请签证的程序。

11日,一家公开报纸报道称,一名优秀的越南进口商投诉称,他必须向越南代表处申请赴台签证,要求台湾合作公司发出邀请函,并要求提供相当数量的存款证明或房产证证明以进行抵押。

“外交部”表示,越南商务人士赴台签证的发放仍延续现行政策和做法,有关境外单位在考虑申请人的目的、职业、财力和以往来台记录后决定发放签证。

但“外交部”强调,为配合“新南下”全方位政策,正在规划签证政策,近期有关部委将召开部际协调会议,希望在兼顾“国家安全”和促进商务旅游发展的同时,简化申请人在外国使馆申请签证的程序和必要条件。

另外,如果越南国民持有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可以到移民部的“东南亚五国网上查”办理证件,随其来台。此外,持有亚太商务旅行卡(abtc)并经过初步审查的人员也可以携带该卡入境。

标题:[游讯]台涉外部门:配合“新南向” 简化来台签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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