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旅游文化部长纳兹里(Nazri)4日在下议院提交了年度旅游税法案的一读议案,规定所有酒店经营者必须向游客征收旅游税。

旅游税是按租的房数算的,不是按人头算的。如果一个房间里有一个以上的人,其他游客就不必承担旅游税。

根据该法案,所有酒店经营者必须向海关申请注册,以便在旅行税到期时向海关缴纳旅行税。违反者可被罚款不超过30,000林吉特,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不缴纳旅游税、罚款、附加费或其他费用的游客将被视为犯罪,可以禁止他们离开马来西亚,直到旅游税付清,或者给予一些能让海关总署署长满意的抵押或担保。

该法案授权旅游部长设定合理的旅游税率,免除任何游客缴纳的旅游税和酒店经营者征收的旅游税,并决定任何酒店经营者免于注册。

条例草案澄清,“住宿地方”的定义是任何为游客提供住宿的建筑物,包括宿舍、酒店、酒店、招待所和休息室。

法律生效后,所有酒店经营者必须在30天内向海关注册。违反者可被罚款不超过30,000林吉特,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根据该法案,酒店负责人必须向游客出具用马来语或英语书写的旅游税账单,账单必须明确说明旅游税的金额。收据不能由非业主或负责人出具。违反者可被罚款不超过30,000林吉特,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该法案规定,那些涉嫌逃税或欺诈的人可能面临不超过30 000马镑的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如果酒店经营者在到期日未能出示旅行税信息或文件,或未能向海关缴纳旅行税,负责人可能被处以不超过3万林吉特的罚款,或被处以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条例草案澄清,除酒店经营者外,当日值班的雇员或酒店代理人如有错误,亦可承担法律责任。

经营者还必须收集7年内所有用马来语和英语书写的旅游税务信息、文件和记录,否则将构成犯罪。

酒店如欲停业,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署长。

如果经营者不小心向海关多付了旅行税、罚款、附加费或其他费用,他可以在六年内填写表格,并向当局索赔有关款项。

2000年《旅游税法》赋予海关官员很大的权力,包括有权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搜查旅馆、没收文件、逮捕相关人员等。根据《刑事诉讼法》,这些权力等同于任何级别的警官的权力。

官员有权自由进入酒店进行起诉,酒店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必须配合官员。违反者可被处以不超过3万马币的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酒店负责人不能阻止官员进入酒店进行调查,否则他们将被判处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不超过5万林吉特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治安法院还可以签发搜查令,让官员进入酒店进行搜查和逮捕。官员也可以破门而入或使用暴力清除障碍。

根据这项条例草案,如果海关关长认为经营者或负责人涉嫌欺诈地提供虚假资料,他可以向经营者征收较高的旅游税。

海关总署署长也有权允许经营者分期缴纳旅行税或罚款。

该法案规定,法院可以命令非法经营者支付罚款。

标题:[游讯]马来西亚酒店须向游客征旅游税 未缴纳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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